浙江:不得借疫情防控措施排斥限制投标人
发表于: 来自:政府采购信息网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在今年疫情期间做好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招投标综合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应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相关指引和紧急预案,认真做好各类项目招投标政策指导和沟通协调,畅通电话、网络等咨询渠道,及时为市场主体答疑解惑推动招投标活动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亚运工程以及事关重要国计民生的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在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
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原则上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各地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应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继续将“线上投标”和不见面开标”作为开展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方式。
严格落实评标专家健康主动申报和真实性承诺制度,积极应用“健康码”等大数据手段做好专家出入评标场所管理。统一落实评标场地疫情防控要求,保持评标室内通风,保证评标机位合理间距,做好评标相关设备消毒工作做好评标相关工作人员健康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扎堆集聚,不喧哗吵闹,完成相关工作后立即离场。
要加大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做好有关公告和通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保证线上异议、投诉渠道畅通,确保招投标各环节公开公平公正,坚决防止借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排斥限制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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