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健康建筑激励政策发布!
发表于: 来自: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
1月25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国首次将健康建筑纳入奖励范围。
·在山东省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20%、外窗传热系数降低20%且设计符合健康建筑评价标准中高星级要求的建设项目,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城乡规划要求的,最高不超过其地上建筑面积1%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符合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标准要求的建设项目,其预制部件部品购买资金可计入工程开发建设投入资金。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已完成基础工程,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各拨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可下调10个百分点。
·对不接入市政供热管网、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且可再生能源供暖设备装机容量占供暖系统设计热负荷60%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设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供热配套费额度的资金奖补。
·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按规定折算附属绿地面积。
·将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设项目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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