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12月起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发表于: 来自:江苏省住建厅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自2021年12月10日起施行。文件指出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 下一篇: 12月28日晚,合肥现场探讨《新兴市场的突破之路》!
- 上一篇: 格力中央空调助力乳品行业再造“新鲜”
留下您的信息如果您对该企业或本条内容感兴趣,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将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