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项目,供暖应采用空气源热泵等方式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表于: 来自:暖通家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低效产业空间提升改造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到,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在建筑本体改造时同步实施高水平的节能绿色化改造;具备条件的项目应增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改造中应积极使用绿色建材。
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项目,应有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40%的面积安装太阳能光伏,或供暖应采用地源、再生水或空气源热泵等方式。项目改造后的综合节能率达到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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